你在Facebook最新帖文會否令你身陷囹圄?
假如你的帖文破壞刑事審訊,你有可能會入獄。英國政府現時正在搜集證據,調查是否需要通過新法例去阻止相關情況發生。
檢察總長正諮詢法官、警方及受害者群體,並收集帖文、聊天記錄和推特發文破壞審訊的實例。
社交媒體上的帖文如何破壞審訊?你又能做甚麼事情去保護自己?總括來說,網上言論會否影響陪審團,就是決定是否有問題的凖則。
避免影響刑事案件的七大方法:
1.假如你有朋友擔任陪審員,千萬不要在Facebook傳訊息問他們有關案件的問題──他們並不準告訴你相關訊息。
2.避免接觸陪審員。
3.不要發文說你知道被告人必定作案——這是無罪推定的原則。
4.不要評論被告、受害人或證人的品格。
5.假如你擔任陪審員,不要追溯案件的歷史。
6.不要在Facebook上傳訊息對被告人說,你支持他們。
7.問問自己在社交媒體上的行為會否影響案件。記者知道當中的規限及得到專業的法律意見。如果記者們沒有在社交媒體發表類似言論,背後都有充足的理由。
陪審員得到警告,要對法庭外的報告視而不見,而法官需要信任陪審員能以不偏不倚的態度聽取證據。在我們的法律中,評論可以令人墮入法網——就是藐視法庭罪。
假如一名負責報道謀殺案審訊的記者,突然提及被告人曾殺人,他或她將會陷入極大的麻煩。陪審團並不知道有關被告人的歷史——因為他們的結論不可被以前發生的事影響。
假如發生這樣的事,法官需要決定陪審團會否被影響至不能評估證據。
記者或許要收拾包袱——他們可能會被判入獄。
類似事件相當罕見。記者會接受訓練,避免因此入罪。
不過社交媒體正改變一切。人人都受相同法律規管——不過問題是,除了法律界及傳媒界人士外,很少人理解甚麼構成藐視法庭罪。
同時,幾乎人人都有自己的意見。假如你在社交媒體發表言論,很多人都能夠看到。
正是這樣的原因,兩年前一名法官暫停一宗重大謀殺案的審訊。
兩名少女被控謀殺安傑拉‧賴特森(Angela Wrightson)。2015年7月,審訊在提塞德區刑事法庭(Teesside Crown Court)開始,本地及國家媒體都依法作出公平及凖確的報道。
但Facebook用戶紛紛發表己見。
第二天審訊結束前,在Facebook的新聞鏈結上已有500篇與案件相關的帖文。有些向被告人作出威脅;有人對被告人堅稱清白不以為然;有人甚至攻擊司法程序。
這宗案件引起極大爭議。法官並不確認本地的陪審團能否避免受到影響。他們希望找到不被Facebook言論影響的陪審團,導致審訊中止並移交至利茲。
另外,還有六大提示:
1.假如法庭報告沒有提及被告人的名字,背後都有法律原因。假如你知道被告人是誰,不要指明他的身份。
2.不要指出性犯罪受害人的名字——這是違法的。
3.不要提及被審訊的兒童。除非是特殊情況,這也是非法的。
4.假如你在法庭,不要拍照或攝錄。
5.假如你在法院聽到與案件相關的私人對話,不要在網上發帖文。
6.假如你是陪審員的話,不要與親友討論案件。
賴特森案是迄今最戲劇化的例子,但並非首宗被社交媒體影響的刑事審訊。六年前,一名陪審員因在Facebook接觸被告人而被判罪名成立,我當時亦曾作出報道。她被判監八個月。
最近,我們也看到社交媒體用戶漠視保護受害人身份的法律。
當足球員捷特·伊雲斯(Ched Evans)被控強姦時(他在二審時被判無罪),十人在網上公開指控人的名字。
由於性犯罪的疑似受害人身份不能曝光,公開指控人的身份屬犯罪。該十人都收到警方警告。
檢察總長的審核會研究這些例子,並在十二月前會收集有關資訊。
假如問題嚴重的話,可能會推出更嚴謹的法律。但有一個更基本的問題:在其他國家如美國,沒有類似法律阻止在審訊期間禁止他人評論,也沒有太多問題。
在社交媒體的世代,藐視法庭罪還有用嗎?
卡西安尼(Dominic Casciani) BBC內政事務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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