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城華人社區集會抗議歧視中餐館法案


費城數百名中餐館業主星期四在市政廳外舉行集會,抗議一項他們所說的歧視外賣中餐館的法規。

約五六百名中餐館業主以及當地30多個華人團體和協會的共1000多人要求終止或修改費城2005年出台的通常被稱為“晚11點宵禁令”的法規。

費城2005年出台的這個規定要求所有位於住宅區的商業店面的夜間營業時間不得超過晚上11點。

星期四的抗議者認為,這項法規本身和警察的執法歧視中餐外賣店。大費城華人餐館協會會長朱楓對美國之音說:“法律文件上開章明義,第一段就說,你們這些商店是毒品與犯罪的溫床,而且是騷擾鄰居的店。但是實際情況正好相反。因為大多數店都開在相對比較低收入的區域,住在那裡的人都沒有車,或者上班是兩班倒的。那麼這些店就給他們提供了最好的服務,而且中餐一般來說是價錢最合理、最公道,食物也很好,熱燙熱菜,對他們這些兩班倒、三班倒的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他認為,警察也是選擇性執法。他說,2015年,警察開的罰單中有96%開給了中餐館。

朱楓說,這項法令出台10多年來,給許多中餐外賣經營者造成巨大損失,使他們被迫關門歇業。

鄭經春以前是外賣中餐館明月樓的老闆。他說,他被開過至少300張罰單,最後不堪警察煩擾,只好關掉餐館。

他接受美國之音電話採訪時說:“警察想開罰單就開罰單。最多一天晚上被開了4300。”他說,警察的執法也很暴力。“他們就是拿著電棍亂戳,把我的客人趕走。我說客人的貨還沒有拿,你趕走他們幹嘛。他們說不管。”

他說,在他店的旁邊有一家批薩店,批薩店晚上11點後照樣經營,卻沒有警察會去開罰單。

華人餐館業主認為,讓人覺得不公平的地方還在於,費城的宵禁法根本就不能約束本應該被認為擾民的酒吧,因為州法大於市法,州的法律規定酒吧可以營業到凌晨兩點。

市政府方面對媒體表示,關於宵禁令,已經暫停執法,並召集了一些部門的相關人員就這個問題進行研究。

星期四的集會也得到了費城市韓裔議員吳勝鎬的支持,他是發起人之一。他當天向市議會提交了一個修改法令的議案,但是他沒有表示這項議案是否能夠通過。

(VOA 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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