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楊晶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
新華社報道,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十八屆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楊晶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楊晶同志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廉潔紀律,長期與不法企業主、不法社會人員不當交往,為對方利用其職務影響實施違法行為、謀取巨額私利提供便利條件,其親屬收受對方財物。在審查中,楊晶同志能夠認錯、悔錯。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楊晶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部長級,按程序辦理。
香港 文匯報 責任編輯:梁瀟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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