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艇奇案 丹麥發明家殺女記者囚終身


丹麥哥本哈根法院昨就瑞典自由身女記者瓦爾遭丹麥發明家馬森(圖)謀殺肢解案,裁定馬森謀殺罪、不當處理遺體罪及性侵罪名成立,判囚終身,不得假釋。代表律師稱,馬森將提出上訴。

案發於去年8月10日,瓦爾(Kim Wall)前往馬森(Peter Madsen)自製的潛艇「鸚鵡螺」號採訪後失去聯絡,而潛艇隨後離奇沉沒。瓦爾的男友報警,11天後瓦爾的殘肢在哥本哈根附近海域陸續被發現,其頭部無受襲痕跡,但驗屍顯示,其身體多處在死後不久遭刀刺,其中下體被刺了14刀。由於屍體腐爛,瓦爾死因至今不明。

電腦內藏虐待女性片 被指變態

馬森被捕後多次更改供辭,曾稱採訪當日潛艇沉沒前已將瓦爾送上岸,及後又稱瓦爾意外遭潛艇艙口蓋擊中身亡而將對方「海葬」,未幾改稱瓦爾因潛艇機件故障、吸入艙內的二氧化碳後意外中毒身亡,承認「出於恐慌」而將其遺體肢解並丟進大海,否認謀殺及性侵瓦爾。他周一(23日)向陪審團作最後陳辭時,表示「為發生過的事感抱歉」。

控方則主張,瓦爾是遭馬森勒斃或割喉致死,而根據調查人員早前在馬森的電腦內發現多名女性被虐待肢解的片段,說明他有「精神變態的傾向」,相信他早有預謀要殺害瓦爾,以滿足其可怕的性幻想,並試圖建構「完美犯罪」。

法官最後裁定馬森謀殺、非法處理遺體及不涉性交的危險性侵罪名成立,判囚終身。她斥責案件是「隨機針對一名女性的自私及有預謀的性侵謀殺案,性質殘暴」,又指摘馬森藉由將瓦爾肢解掩飾罪行。丹麥終身監禁一般服刑期平均約16年,但法庭必要時可延長刑期。

馬森聽判後頹坐在代表律師身旁。律師稱他將提出上訴,重申馬森只涉肢解遺體,尋求判最低刑罰,即監禁6個月。

香港 明報

虐殺肢解女記者 丹麥潛艇發明家囚終身

經過多月審訊,涉虐殺和肢解瑞典女記者沃爾(Kim Wall)的丹麥潛艇發明家馬德森(Peter Madsen),昨在哥本哈根市法院被判罪成和終身監禁。在丹麥終身監禁的刑期至少16年,有可能加刑。

官斥滿足變態性幻想

47歲的馬德森身穿黑T恤和外套,原站著聽判,後坐下顯得沮喪,律師表示會上訴。審訊期間他數度改口供,但一直否認殺害沃爾,指她是意外死去,只認肢解棄屍,朋友亦作證指他善良有熱誠。不過,法官布爾科及兩名陪審員一致裁定他謀殺罪成,肢解屍體是為隱瞞罪行,自辯不可信亦不充份;他們接納控方說法,認為他行兇動機是為滿足變態性幻想,登艇時他已帶備鋸子和螺絲批等平日不用的工具,又承認愛看肢解和虐殺女性的影帶,案發前一天亦在網上搜尋相關資訊;心理報告亦指他是心理變態的病態騙子,重犯機會高。

事發為去年8月10日晚上,沃爾登上馬德森潛艇採訪後失蹤,約10日後屍塊陸續在克厄灣尋回;由於屍塊已腐化至無法確定死因,本案主要靠專家供詞入罪,相信沃爾是窒息或割喉而死,並曾遭性侵,私處有至少14處戳痕。

法新社

香港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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