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被判4個月徒刑 洩密案的來龍去脈

台灣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高等法院二審撤銷一審無罪判決,改判有罪並處以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高院指出,馬英九2013年8月31日晚間10時許,洩漏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司法關說案的偵查秘密、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數據,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與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

馬英九在一審時辯稱,他是依憲法執行職務,處理將發生的政治風暴,才請江宜樺、羅智強共同商議。

但高院承審合議庭認為,黃世銘報告內容無關五院職權行使的爭執,馬英九未召集院際調解,並未行使憲法第44條的院際調解權,洩密也非為了解決閣員政治問題,辯詞不足相信。

而且,合議庭認為,馬英九當時擔任總統,是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依法有保密義務,不能藉行政特權破壞法治國原則,否則民主憲政保障人權的核心價值將破壞殆盡。

「一定會上訴」

對高等法院二審推翻一審無罪判決結果,馬英九表示,這是一個憲法訴訟,攸關總統職權的行使,一定要釐清,「所以我一定會上訴」。

馬英九說,這個判決跟先前3個相關案例的判決結果認定不一樣,所以這個問題必須要釐清。

他說,這是一宗憲法訴訟,他爭取的不只是個人權益,也包括中華民國未來總統的權限不應該受到限制,因此一定要釐清這個問題,一定會上訴。

來龍去脈

五年前的這場司法關說疑雲,引爆了前總統馬英九和前立法院長王金平之間的「九月政爭」,但許多人對馬英九涉及洩密案的來龍去脈仍然不是很清楚。

話說2013年,當時的特偵組(現在已遭解散)在調查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賬戶內不明資金對其進行監聽,意外發現到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為柯建銘涉及全民電通背信案進行司法關說。

當時主導特偵組的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在發現監聽內容後親自向馬英九報告司法關說案情,並向馬英九遞交專案報告等書面資料。

黃世銘此舉已經涉及洩密罪,他在2015年已經被高等法院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洩密罪判處1年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新台幣45萬5千元免坐牢,黃世銘辭去檢察總長職務。

而馬英九在得知王金平涉及司法關說監聽內容後,召集江宜樺與羅智強到寓所漏夜商討,並將黃世銘所報告的關說案內容轉告江、羅兩人。

馬英九隨即在9月8日召開記者會,公開譴責王金平,並說出經典名言:「如果這不是關說,那什麼才是關說?」(這句話後來在台灣被許多人引用,並將「關說」兩字替換成其他詞語,一時之間成為網絡熱詞)

馬英九接著撤銷王金平的國民黨黨籍,試圖讓王金平喪失立法委員和立法院長資格,但王金平提出黨籍存在訴訟,朱立倫接任國民黨主席後,2015年決定停止訴訟,確認王金平黨籍存在。

而王金平涉及司法關說一案,後由台北地檢署調查,2014年台北地檢署查無關說具體事證,已將全案簽結,王金平和柯建銘等人皆不起訴。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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