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首次承認外地同志結合,引起香港是否步向同婚合法化討論。而早已宣佈民法不讓同性結婚違憲的台灣,卻遲遲未能推出法案,甚至出現了反婚姻平權公投。兩地婚姻平權之路仍滿佈荊棘。
香港QT案勝訴,讓外國民事結合伴侶取得伴侶簽證。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同時也是台灣同婚釋憲案律師許秀雯表示,雖然此案沒有直接承認同性配偶地位,但是已經為香港婚姻平權開了一扇門。
她說,雖然在第二審,香港上訴法庭提出,婚姻獨有某些「核心權利和義務」,而基於這些核心權利和義務的差別待遇不能被視為歧視。不過終審法院不想陷入何謂「核心」與否的討論,而是強調應集中審視被指帶有歧視的部分,其差別待遇是否有理可據。最終的判決證明,香港法院認為將同性已婚人士或民事伴侶排除在居留﹑就學就業、申請銀行賬戶或享受醫療服務之外,並不合理。
許秀雯說,同志權益就是靠一個個法律判決逐漸得到保障,而它們都指向同一個結論﹕不承認同婚就是一種性傾向歧視。「所有憲法法院判定不讓同志結婚違憲,就是因為這會侵害平等權利。」
相較於香港,已經通過同婚釋憲的台灣在這方面卻更落後。許秀雯說:「即使通過修憲,台灣對於邊境管理的態度仍然嚴峻。許多在國外已合法結婚的同性伴侶仍無法用配偶身份申請依親居留。」
台灣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雖然多次開會討論,3月提案也經過行政院長賴清德拍板定案,說要在同婚修法前正式讓在外地結合的同志伴侶取得居留權。不過至今日仍未實施。
台灣同婚法無進展
台灣大法官在2017年5月釋憲保障同性婚姻,並要求相關部門在兩年內修法。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並引來世界關注。不過一年過去,當局不但因為年底選舉考量,讓修法停滯不前,還通過了三項反婚姻平權公投提案。
立法委員尤美女說,反對聲浪是同婚修法的最大阻礙。大選將近,也讓立法委員「被選民綁架」。她認為政府應在人權議題上展現領導魄力。
她說,「最高領導人吧。她不敢直接說,好,我們就依照大法官解釋直接通過。」她認為原因是執政黨支持者的強烈反彈﹕「這些支持者得到的是錯誤的資訊,認為同婚合法化後社會會更加混亂。」
台灣媒體《中國時報》報導,立委林靜儀認為同志團體沒有到地方溝通,去說服「80%不懂的人」。這個說法遭到同志團體撻伐,認為掌握資源的執政黨沒有負起修法責任,卻反過來追究弱勢團體。
目前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發起「對反同公投說不」整體策略 ,包括「反制司法訴訟」和「阻擋公投二階連署公民行動」等活動。另一個團體,婚姻平權大平台也發起「對話志工」和「向反同3公投說不」。希望透過溝通能讓婚姻平權早日得以實現。
德國之聲中文網 作者 夏立民(發自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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